10月16日,金科公告公司重整事项的最新进展。

公告显示,近日,管理人收到重庆五中院作出的渝05破117号之一及渝05破11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批准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三个月(至2025年1月22日)。法院认为,由于公司资产债务规模大,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需要较长时间,延期有正当理由、符合相关规定,因此予以准许。

截至目前,虽已有意向投资人递交重整投资方案,但大部分意向投资人表示,由于金科股份所属项目主体较多和债务规模大,尽职调查和内部沟通、决策工作量巨大,其尚未完成相关工作,申请适当延缓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为获得更多、更优的投资方案,保障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重整成功,有利于公司重整后获得更优的股权结构、奠定更坚实的业务发展基础,保护广大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及重庆金科向重庆五中院申请延长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

公告同步明确了意向投资人延缓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期限。“经管理人研究决定,将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期限延长至2024年11月8日”。

从金科主要债权人处了解,金科自今年4月22日正式进入重整近6个月以来,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包括正式裁定受理重整、组织债权申报和审查、推进主要债权人沟通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招募和遴选战略投资者、开展司法审计评估、优化和完善重整方案等。根据目前的工作铺排,各意向重整投资人将于11月8日前提交正式投资方案,管理人计划在11月中旬完成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遴选确定工作,并全力以赴推动2024年12月底完成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表决和法院裁定。这也就意味着,在正式投资方案出炉后,只需要遴选出产业投资人及顺利召开通过第二次债权人大会即可完成整体重整工作。同时,金科也在积极与投资人根据现有资源及股东赋能规划未来公司发展战略。

金科曾公开表示过,希望重整投资人既要给公司带来增量资金支持和信用修复,更要对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有深刻认识和丰富经验,在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业绩增长方面给市场带来良好预期。

从目前的意向投资人名单结构来看,既有有央、国企背景的,也有实力雄厚的大型民企;有实体运营企业,也有特殊资产投资公司。其中,大部分意向投资人不仅对房地产领域特殊资产管理有着深刻理解,而且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重整经验,曾参与国内房地产公司的司法重整工作。

金科在公告中强调,“在投资方案提交后,公司及管理人将加快推进投资人遴选进程”,有序推动重整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