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鹏 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以法治为基础,使人民行使民主权利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浙江省台州市检察机关创新推进“共联检察”模式进人大基层单元,努力实现“强化检民联心、密切代表联系、深化监督联动”的良好效果。

一、聚焦多维阐释,激活“共联”理念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检察机关要深刻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进一步激活“共联”理念,充分释放检察履职新动能。

人民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逻辑起点。民主起始于人民意愿的充分表达,落实于人民意愿的有效实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突出“全民性共联”,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期待,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注重化解人民群众涉法涉检诉求,确保依靠人民主体参与、体现人民群众意志、保障人民民主权利。

实效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实效性意味着过程的真实性、结果的管用性。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突出“全效能共联”,通过“线上+线下”“输入+输出”“多跨+协同”等多向发力,让司法为民不仅在过程上得到充分实现,而且在成果上得到有力彰显。

二、搭建履职框架,做优“共联”路径

在检察履职中深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应有之义。在“共联”框架下,检察机关能够以“人大代表联络站”为基点,以“线下进站+线上应用”为架构,以“固定+专项+动态”业务清单为内容输出,有力探索检察履职新思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相应地,人大代表联络站作为基层单元,具备“联、商、督、促、智”的鲜明属性。我们一方面充分立足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地域覆盖优势,依托“共联检察”,为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拓宽履职面、促进高质效,在连点成线、拉线成面、叠面成体中形成更为立体化的履职框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阵地优势,在“人大+检察”的协同治理下全面聚焦人民性,着力打造更具标志性的民心窗口。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出台以“共联检察”模式推动检察业务进人大基层单元的具体工作方案,在全市所有人大代表联络站中全覆盖搭建133个“共联检察”站点,并在每个站点成立由院领导带队,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与的检察官团队,及时推进各项检察核心业务进站。线上建造云端平台,同步打造“共联检察”线上平台并嵌入人大基层单元建设应用场景,科学设置“代表声音、群众诉求、以案释法、检察动态、法律法规”五大模块,有效形成闭环处理的全程性云端机制。

按照“固定+专项+动态”模式,细化制定进站业务清单,实质性开展矛盾化解、服务基层治理等检察业务。在此基础上,由各站点结合当地实际,围绕“共联检察”功能定位,以实战实效为导向,按期确定专项进站业务,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治护航青少年成长等,因地制宜做好自选动作。同时,根据具体案事件的办理需要,及时开展各类动态业务,进一步发挥“共联”作用。

三、深耕实践沃土,凝结“共联”成果

检察机关要奋力走好检察工作现代化赶考路,在共融、共建、共治中进一步明确履职导向,以生动实践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全面延伸检察履职新触角。

持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在“共联检察”基层单元常态化举办座谈会、听证会、调解会等,对信访积案、社会治理难题、群众诉求等进行现场讨论,延伸输送各类法律增值产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学习践行“浦江经验”,在“共联检察”模式下,针对基层纠纷早期发现难、解纷合力弱、民转刑风险大等问题,区块式定位隐性纠纷根源和显性纠纷要害,打造矛盾纠纷大化解的工作网格。同时,对于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当事人经济条件困难、责任人又无足够履行能力等情况,及时进站为当事人打造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为他们撑好司法保护伞。

在“共联检察”基层单元中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检察开放日进站等普法活动。同时,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诉源治理等重点工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进站参加公开听证等方式,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民生问题高效解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注重利用数字化载体,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互通,在线索互移、信息共享中延伸检察履职“云触角”。